氨气报警器运行管理中的注意事项

时间:2018-05-03 14:11  来源:未知   作者:admin   点击:

1、对报警器报警的错误认识。

许多人认为:只要检测器附近有可燃气体存在,该控制器就应该发出报警信号,不报警,报警器就可能出了故障,这种认识是错误的。

报警器的检测对象为空气中的可燃气体,例如可燃气体:监测范围为0-100%LEL,但只有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(例如报警低报值设置为25%LEL)时,控制器才发出报警信号,并不是有可燃气体就报警。

2、气体探测器自身防爆设施损坏,并未引起足够重视

在使用中,时有对防爆密封件损坏、松动、防爆管破裂等防爆设施损坏而无人问津的现象。

众所周知,报警器的安装地点属于易燃、易爆场所,特别是检测器直接与现场的可燃气体接触,如防爆设施损坏而未及时维修或更新,当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最低报警极限时,就可能直接引起火灾,不但起不到防灾的作用,更成了火源。

3、氨气报警器无防水罩或防水罩损坏

在使用过程中,有时随意摘掉防水罩或防水罩损坏不及时更换的现象发生。

检测器有时被安装在露天,如罐区、露天阀组、露天泵房等地;也有安装在室内距地面0.3-0.6m高处,如下雨或冲洗地面,水很容易进入检测器,极大影响检测器寿命。

4、控制系统无对应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分布图

在使用过程中,控制器操作柜上可燃气体报警器分布图,当有报警时,无法及时、准确确认对应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位置和释放源的位置。

根据气体探测器的有效检测距离,室内不得大于7.5m,室外不得大于15m,在许多危险装置区域的气体探测器不止一个,每个气体探测器都有自己的监测区域和检测范围。而每个气体探测器在控制系统上都有一个对应的报警显示,为了便于准确、及时地判断释放源的位置,在控制系统应有气体探测器分布图。

5、随意更改氨气气体报警器的位置

在生产装置改动的过程中,随意改动气体探测器的位置,造成气体探测器灵敏度降低或装置内出现检测死角。

检测点的确定是根据工艺装置、装备设施、气体集聚等相关方面来确定的。在改建、扩建过程中,不考虑气体探测器的作用和检测范围,随意更改气体探测器位置,必然会造成检测位置重复或检测不到的地方。况且,在拆装的过程中,由于震动等原因还可能造成气体探测器灵敏度降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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